宁波海事局通报“8·9”船舶火灾爆炸事故 有机过氧化物运输违规引重大损失

发布时间:2026-03-20


宁波海事局公开浙江宁波“8·9”“M”轮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,明确此次较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,系船舶运输有机过氧化物违规所致,直接经济损失约9000万元。
经查,2024年8月9日,利比里亚籍集装箱船“M”轮在宁波舟山港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作业时,装载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(TBPB,属有机过氧化物)的集装箱发生火灾爆炸,导致临近部分集装箱及船体受损。该有机过氧化物具有热不稳定性,受热易分解并释放大量热量,因装载、隔离等环节违规,最终引发事故。
调查报告指出,涉事船公司、托运人在货物申报、装载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疏漏,未严格落实有机过氧化物运输的安全管理要求。海事部门据此提出安全管理建议,要求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规范危险货物申报和装载流程,加强船员安全培训,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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